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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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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上一学年中层干部和研究生督导听课反映的情况和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现重申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的若干要求,请全体教师和学生并遵照执行。

一、对研究生的要求

1.研究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玩手机,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重老师教学,服从教师管理。

3.研究生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4.研究生在课堂上应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不在教室内吃早点或零食,不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

二、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且应提前到达课堂,做好教学设备调试。

3.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调、停课或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停课的,必须按《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登录系统做好研究生院调停课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行。调、停课手续须于上课前一天办理完成,并及时告知学生。

4.教师应严格根据教学进度组织相关教学活动,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

5.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表与教学和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当言论。

6.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应要求学生靠近讲台就坐,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对于迟到的学生应要求从前门进入,学生不得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出教室,影响教学秩序。教师应在课前准备好学生上课名单,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课程成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