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教工活动室(207室)使用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08-03-27
学院分工会于近期通过工会活动经费购置了乒乓台(放置于207室),并于今天起向全院教职工开放,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乒乓房为本院教师福利活动器材,专供本院教师使用;
2、乒乓房开放时间为:每天中午11:40-12:55,每天晚上16:40-21:30,双休日,上班时间一律不开放;
3、若活动时间与会议时间冲突,则后者优先;
4、使用程序:教师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向门卫领取乒乓板和乒乓球,并签字,用毕及时归还,谁借用谁负责;
5、门卫有责任在非开放时间段内制止教师活动;
6、以上未尽事宜由学院分工会负责解释。
建工学院分工会
200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