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教工党支部:
请于6月25日(本周三)下午4:00前将“感动甬城学子十大优秀教师”及省“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各一名上报到院办。
建工学院
6.23
附:学校相关通知
关于推荐“感动甬城学子十大优秀教师”的通知(新)
各下属党委(总支):
为了宣传表彰我市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向灾区英雄教师学习活动,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弘扬正气,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宁波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感动甬城学子十大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我校推荐人选2名;
2.评选标准参见附件1;
3.请各下属党委(总支)和机关党委下属党支部在全校教师范围内推荐1名(加盖公章),于
4.建议优先在近两年十佳教授、十佳青年教工和学校十件“新人新事、好人好事”入选事例中推荐(请在宣传部网页查找或电话咨询8016),也可推荐其他优秀教师;
5.7月初,召开学校党委专题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评选,确定2名为学校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
校党委宣传部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评选省教育工会“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调动高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和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落实学校以育人为中心的根本任务,省教育工会根据“三育人”先进评选表彰制度,开始评选2007—2008年度 “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将我校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办法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校内二级学院或单位,省教育工会下达我校评选推荐名额1个(全省高校将评选15-20个)。评选采用各高校申报、省高校工会研究会组织事迹交流基础上联评推荐、省教育工会考核审定的办法。审定后再填报“三育人”先进集体登记表。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职在岗的教职工。省教育工会分配给我校的评选名额4名,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为主。
3、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产生办法:采用二级学院或单位申报、分工会主席会上联评推荐、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核、学校党委审定后上报的办法。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学院(单位)党政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有较完善的“三育人”工作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督促检查;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及时宣传和推广“三育人”方面的先进事迹和经验,注重对教职工“三育人”思想的引导和教育;关心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注重提升教职工的素质和水平。
2、学院(单位)工会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效载体或活动,促进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理念的渗透与培养,使“三育人”工作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及时发现和反映“三育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党政组织做好“三育人”工作的落实和创新,在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得到肯定。
3、有一支以“以学生为本”、“三育人”工作群体意识强的教职工队伍。教职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职责;干部、教师、职工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精湛的业务技能,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
(二)“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爱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认真履行育人的职责,培养人才和育人业绩突出;刻苦钻研业务,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育人效果好,受学生爱戴,得到同事肯定。
三、推荐评选要求
1、本次推荐评选要求各分工会在学院(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活动和二级学院(单位)评选的基础上进行。要注重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育人方面的事迹和经验,促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积极营造“三育人”的浓厚氛围,在校园中形成一个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环境和风尚。
2、坚持推荐评选三条原则。“育人为本”的原则——被推荐评选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事迹;“群众参与”的原则——要组织全校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3、关于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凡申报先进集体的候选单位,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先进个人的候选人需1500字左右(填正式表格时浓缩至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最后确定推荐到省里的先进个人另需电子照片1张(做证书用)。申报材料请于
校 工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