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5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16
2013年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已归零,需重新填报,填报计划总额不应超过年初余额(可见附表)。2014年已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无需重复填报,具体计划内容可在计财处网站“国库集中支付”栏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中查找。为了方便填报,能确定用款计划的,可以将5-7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见附件),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