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开展的“治臭河、清垃圾、复绿地”的校园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校爱卫会决定在4月21日-4月25日期间,在全校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要求各单位、部门对本部门的卫生包干区进行卫生清洁,不留卫生死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部门做好包干区的卫生清洁工作,要求做到:
(一)办公室
1.窗明几净,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清洁;
2.墙体清洁,无蜘蛛网,堆放物堆放整齐;
3.地面清洁,无痰迹。
(二)室外包干区
1.校园道路和绿化地无白色垃圾、废纸、烟蒂、果皮等废弃物;
2.无乱堆、乱放、乱停现象。
二、学生宿舍按照《浙江省高校文明寝室建设标准》要求,由学生处负责布置和检查工作。
三、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布置和检查商贸区的卫生大扫除工作。
四.各单位、部门卫生包干区划分原则与范围
(一)包干区划分原则
1.各学院环境卫生包干区为学院所在大楼及大楼周边20米之内区域范围,如遇主干道路,以主干道路为界;
2.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环境卫生包干区为办公楼周边20米之内区域范围,如遇主干道路,以主干道路为界;
3.学生宿舍环境卫生包干区以宿舍楼为单位划分给各学院学生,各学院学生环境包干区为宿舍楼周边20米(含绿化带)之内区域范围,如遇主干道路,以主干道路为界;
4. 各单位、部门管理区域以外场所的公共卫生由后勤管理服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二)包干区范围:详见附件(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划分图)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部署,责任到人。校爱卫会将组织人员于4月28日-4月30日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园网上通报。
校爱卫会
2014年4月18日